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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2015-12-24 00:00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辅导员提升职业能力,凝练工作特色,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决定启动筹建辅导员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范围。辅导员工作室申报采取团队申报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工作室负责人为专职辅导员。

  2.申报要求:辅导员工作室申请人须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工作室申请获得立项后,每个工作室须根据工作室的实际需要,招收5-10名团队成员,从事相关项目实施工作与科学研究工作。


  二、申报程序
  1.申报
  每个学院(部)限报1项,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东北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工作室建设方案、相关佐证材料。工作室建设方案,包括工作室建设的背景和已有基础,建设目标和主要举措,特色和亮点,保障条件和预期成果等,字数3000字以内。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相关的工作文件、宣传资料、影像资料、新闻报道、获得相关荣誉证明材料等。以上《申报表》、工作室建设方案、相关作证材料均需提交一式5份,请装订成册,于2016年1月6日(周三)前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综合办公室,电子文档请发xsgzb@nenu.edu.cn(邮件标题为“XX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材料”)。
  2.评审
  对各学院上报的项目,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遴选工作室,第一批筹建3-5个辅导员工作室。
  3.管理

  学校将对每个辅导员工作室2万元启动经费,后续每年给予1万元经费支持。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过程指导。工作室建设过程中要注重进行工作总结,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定期组织检查,对建设成果进行展示和经验推广。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把它作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梳理辅导员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提炼辅导员工作特色和亮点,进一步提升辅导员职业能力。


  联系人:杨成岭
  联系电话:85099381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  生  处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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