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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阳光足迹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03-30 00:00  

各学院(部):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细落小落实,强化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充分发挥朋辈榜样带动作用,积极培育成长典型、激励学生成长成才,学校继在2014级学生中发放“成长足迹”周记手册后,决定开展“阳光足迹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范围
  学校2014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选拔标准
  1.内容详实、情感真实:手册内容丰富,事件记录完整,情感表达真切。不敷衍、不机械、不教条;
  2.思想进步、成绩突出:思想积极向上,心态乐观,传播正能量。自立自强,面对困难坚韧不拔,学生工作、志愿服务成绩突出;
  3.品德高尚、乐于助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忠诚求实,具有高尚道德修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身正为范、助人为乐,典型事迹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影响;
  4.关爱亲朋、尊师爱友:牵挂亲朋,心存感恩,让家人不操心、不费心、不伤心。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能够充分认识到朋辈间团结友爱互助的精神;
  5.勤于钻研、刻苦努力:学习上勤恳踏实;科研上刻苦研究,积极参加各类科研实践活动,努力提高自身学习及科研水平;
  6.字迹工整、布局合理:认真对待手册,字迹清晰工整,格式规范,合理布局,避免随意勾画,胡乱涂改。
  三、选拔程序
  1.学院(部)推荐
  (1)申报人须填写《东北师范大学首届“阳光足迹之星”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成长足迹”周记手册;
  (2)请各学院(部)2014级辅导员对候选人的申请表及周记手册进行审核、排序,并由各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对推荐名单签章确认。
  (3)请各学院(部)于2015年4月7日(星期二)17:00前,将排好顺序的个人申请表、学院推荐汇总表和周记手册统一报送学生处教育科(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716室、净月校区学生处203室),同时个人申请表和学院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xueshengchu@nenu.edu.cn。
  2.学校评选
  3.公布名单
  四、奖励及表彰
  “阳光足迹之星”将获以下表彰、奖励:
  1.精美图书一套(不低于200元);
  2.U盘一个;
  3.“成长足迹”周记手册内容在校内展示。

  联 系 人:张泽强
  联系电话:0431—85099937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首届“阳光足迹之星”申请表
     2.学院(部)“阳光足迹之星”推荐及获奖指标
     3.学院(部)“阳光足迹之星”推荐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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