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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东北师范大学第十五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的通知
2015-03-30 00:00  

各学院(部):
  为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展现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组建第十五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范围
  学校2011级—2014级全体全日制本科生
  二、选拔标准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爱国情怀、昂扬的精神风貌,事迹突出,并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学习典范、科研精英: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在本学科重点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积极参加科研实践活动,在国家级科技创新类大赛中获得奖励;创作有代表性的创意设计作品,获得一定成绩并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原则上要求成绩排名前5%。
  2.思想进步、工作突出:思想积极向上,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有身正为范、助人为乐的典型事迹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影响;学校、学院(部)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公认的学生领袖、学生带头人。原则上要求成绩排名前30%。
  3.自立自强、感恩奉献:艰苦奋斗,逆境成才,面对困难能表现出坚忍不拔的毅力,生活朴素,经济独立,心态乐观,并在学业、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心怀感恩,乐于奉献,能够主动帮助其他有困难的同学。
  4.见义勇为、舍己救人: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进行保护或设法援救,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处置突发事故的危机关头,舍己救人,事迹突出,有重要贡献的学生。
  5.优秀志愿者、支教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志愿服务活动和支教活动,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受到所在单位领导和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
  6.品德高尚、全面发展:作风正派,忠诚求实,具有高尚道德修养和感人事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
  除以上条件,候选人因其他方面事迹突出而获得重大奖励或表彰的,也可参与评选。
  三、院(部)推荐
  1.推荐要求
  (1)原则上本科生人数多于1000人的学院(部)可择优推荐不多于8人,本科生人数少于1000人的学院可择优推荐不多于6人。
  (2)各学院(部)推荐时,应以高年级学生为主,兼顾低年级学生,确保推荐学生涵盖本科生四个年级。
  (3)请各学院(部)根据被推荐学生的基本情况排出次序。
  2.推荐程序
  (1)申报人须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第十五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申请表》(见附件),并撰写自荐材料(1000—3000字)。
  (2)请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组织学生工作组成员讨论、修改候选人自荐材料和申请表,并审核相关材料。
  (3)请各学院(部)于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17:00前将推荐表(附照片)和推荐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学生处教育科(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716室、净月校区学生处203室);电子版以学院(部)为单位打包发至邮箱:xueshengchu@nenu.edu.cn。
  四、学校选拔
  1.材料初审;
  2.学校面试;
  3.学院走访;
  4.学校复试;
  5.确定报告团成员并公示。
  五、表彰及奖励
  1.“理想与成才”报告团成员优先获得“东师奖章”荣誉称号;
  2.“理想与成才”报告团成员获得学校奖励6000元/人。


  联 系 人:张泽强
  联系电话:0431—85099937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第十五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申请表



学生处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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