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学校召开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专题培训会,教育部学生司学籍学历管理处解汉林处长进行了专题培训。学校学生工作各部门、纪委监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各学院(部)的党委书记、院(部)长、主管相关工作副院长、副书记和相关工作人员、部分学生代表等参加了培训。
2017年2月16日,教育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自2017年9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和规范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规章,对推进高校依法治校、实现科学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在培训中,解汉林分别从《规定》修订的背景原因、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实施要求等系统进行了讲解。他谈到,《规定》的出台及时反映了中央新精神新理念新要求,适应了高等教育与管理的新变化,进一步明确了立德树人要求,进一步健全了学籍学历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以学生为本的理念;《规定》明确了高等学校办学方向,明确了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问题,同时对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遵纪守法、学业方面、身心健康作了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学生的权利义务。
为落实国家文件精神,学校设计了“1+X”的学生事务管理文件制定方案,并于今年春季学期出台了《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办法》等系列配套文件。至2018年5月,围绕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还会有相关文件陆续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