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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北师范大学辅导员优秀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的通知
2015-11-11 00:00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高校辅导员探索运用网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广大辅导员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吉教思政字[2015]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东北师范大学辅导员优秀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及优秀网络文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题,以辅导员微信公众平台为载体,帮助大学生解决思想、学习、就业、心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助力大学生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中成长成才。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0月—12月

三、参评范围

东北师范大学专兼职辅导员。

四、评选条件

鼓励辅导员建设个人微信公众平台,充分利用平台发表有指导、教育意义的文章、图片、语音等内容,积极引导大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有针对性地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一)辅导员优秀微信公众平台建设评选条件

1.个人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科学合理,构架清晰、分类明确;(平台自定义菜单按个人简介、工作经历、个人荣誉三项内容进行建设);

2.平台内容更新及时,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且以原创为主;

3.平台关注度高、文章阅读量大,互动效果好,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辅导员优秀网络文章评选条件

1.参评网络文章必须是2015年1月—11月25日期间发表在个人微信公众平台上;

2.参评网络文章要从解决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出发,政治导向正确,对学生教育意义明显,且能够与学生形成良好的网络互动。

3.文章须原创,内容应围绕:理想信念教育及思想引导,就业创业指导与职业规划,党团建设及班级管理,时事纵横与社会热点剖析引导,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心理健康与情感励志,读书学习及科研指导,文体活动及课外生活指导等内容撰写。文章字数要求在500字以上,并具有较好的感染力和亲和力。

五、活动申报及评选

各学院(部)要积极组织辅导员建立个人微信公众平台,并利用平台有效开展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辅导员优秀微信公众平台(至少1个)和优秀网络文章(至少一篇)参加评选活动,并于2015年11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邮箱xsgzb@nenu.edu.cn(辅导员微信公众平台需要提交二维码,网络文章需提交平台截图及文章电子版)。

学校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加吉林省高校辅导员优秀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及优秀网络文章评选活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成岭

联系电话:85099381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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