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于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进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考试环境,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确保实现“平安高考”目标,近日,吉林省召开专门会议对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为做好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新方法,开展广泛宣传
1.集中宣讲。各年级通过主题团日、主题班会、辅导员年级会、诚信宣誓大会、情景剧等面向每一位学生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六个严禁”、“五个一律”等,让学生了解国家和我省大力整治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措施,要确保人人知晓、遵纪守法。
2.营造氛围。各学院(部)要在高考前通过学院、教室、寝室的电子显示屏、海报栏、橱窗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违法违纪案例为主要内容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宣传全覆盖、教育无死角。
3.讲清学校规定。向学生讲清学校有关规定,学生一旦参与高考舞弊,学校将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及《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条例》相关条款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组织学生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坚决做到不支持、不协助、不纵容、不参与,特别是不参与替考、销售作弊器材、考场舞弊等,用实际行动维护高考公平、公正。
二、严格纪律,加强学生管理
1.严格考勤制度。高考期间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不允许学生离校,学生确有特殊情况外出需向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争得学生家长同意后方可离校。离校后要在高考考试期间与辅导员微信视频通话,并发送即时位置。
2.实行日报制度。高考期间,各学院(部)要建立“寝室长-班长-辅导员-副书记”四级报送制度,每天进行归寝排查,确保学生在校。
3.做好防范和问题处理。利用“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信息员”队伍,在校内发现任何与高考舞弊相关的小广告要及时清理,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发现苗头,及时妥善处理。
三、明确责任,做好工作预案
1.明确责任。高考诚信考试工作由学生处牵头,各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负责,为学院(部)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签订《承诺书》。学校实行包保责任制,即学生干部对辅导员负责,辅导员对副书记负责,副书记对学校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制定预案。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提前做好预案,将工作前置,做到遇事不慌乱。
附件:
1.“六个严禁”、“五个一律”
2.《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3.《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条例》节选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