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明德奖学金评选办法》,经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拟推荐扈嘉轩等240名免费师范生获得明德奖学金。公示期为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将异议材料送至学生处(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713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雪梅 联系电话:85099935
附件:2016-2017学年明德奖学金学生公示名单
学生处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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