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及时处理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加强学生宿舍的教育管理工作,学校将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实施辅导员学生宿舍值班制度,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值班人员
除研修辅导员外所有本科生辅导员。
二、值班时间
每日19:00—次日7:00,自2017年8月28日起按照《2017年秋季学期本部校区辅导员宿舍值班表》(见附件1)和《2017年秋季学期净月校区辅导员宿舍值班巡查表》(见附件2)开始实行。
三、值班地点
1.本部校区
(1)三舍B区值班室(三舍B区103室);
(2)三舍C区值班室(三舍C区107室);
(3)体育公寓一层值班室。
2.净月校区
在学生宿舍住宿的辅导员在所住宿舍楼一层宿舍管理员值班室值班。未在学校住宿的男辅导员值班地点为光华楼一层宿舍管理员值班室,未在学校住宿的女辅导员值班地点为日华楼一层宿舍管理员值班室。
四、住宿地点
1.本部校区
在学生宿舍住宿的辅导员回到本宿舍住宿,不在学校住宿的辅导员值班当晚住宿地点如下:
(1)三舍A区108室;
(2)三舍B区202室;
(3)三舍C区2119室。
2.净月校区
在学生宿舍住宿的辅导员回到本宿舍住宿,不在学校住宿的辅导员值班当晚住宿地点如下:
(1)光华楼A区404室;
(2)秋华楼A区418室;
(3)天华楼319室。
五、工作内容
1.负责学生秩序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值班期间至少巡楼一次。
(1)本部校区:
在学生宿舍住宿的辅导员负责巡查所住宿舍楼的情况;
不在学生宿舍住宿的辅导员负责巡查当晚值班所在宿舍楼的情况。
(2)净月校区:
在学生宿舍住宿的男辅导员负责巡查所住宿舍楼及另一栋男生宿舍楼的情况;
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女辅导员负责巡查所住宿舍楼及另一栋女生宿舍楼的情况;
不在学生宿舍住宿的男辅导员负责巡查当晚值班所在宿舍楼及另一栋男生宿舍楼的情况;
不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女辅导员负责巡查当晚值班所在宿舍楼及另一栋女生宿舍楼的情况。
净月校区辅导员宿舍值班具体巡查安排见附件2。
2.负责登记住宿宿舍楼晚归学生信息。
3.负责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4.负责收集学生对于宿舍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相关要求
1.按时上岗,保持联络畅通。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应自行联系与其他辅导员换班并及时上报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2.认真填写放在值班室的《学生宿舍值班记录表》,并于次日9:00前以电话形式向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报告值班情况。
3.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汇报。
4.值班室和住宿房间钥匙到本宿舍楼一层宿舍管理员处领取。
联 系 人:张斯特
联系电话:85099717
附件:1.2017年秋季学期本部校区辅导员宿舍值班表.
2.2017年秋季学期净月校区辅导员宿舍值班巡查表.
学生处
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