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学生工作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引导我校辅导员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现将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论文第一作者为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专职辅导员、机关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二、论文要求
1.论文选题参考: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论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
4.论文要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参考文献标注请遵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5.论文评选由学校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单独参评。
6.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
三、申报要求
各学院(部)、各部门将参评论文、《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见附件)的电子版于2017年12月5日(周二)18:00前前,统一发送至党委学工部电子信箱xsgzb@nenu.edu.cn。同时将论文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学工部综合办公室(行政楼706室)。
四、相关说明
1.参评论文总体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否则取消获评奖项。
3.获奖论文第一作者将参加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
4.获奖论文将择优在《高校辅导员》上发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晓庆 杨成岭
联系电话:0431-85099381
附件: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