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规范延期毕业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延期毕业学生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加强思想引导。各学院(部)要将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同解决学生思想问题结合起来,通过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了解学生需求,解决学生困难,关注学生心理状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2.加强学业帮扶。各学院(部)要细致分析延期毕业学生原因,组建由专业教师、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参加的学业帮扶小组,通过一对一指导、考前帮扶等多种形式解决学生学业困难,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3.加强家校联动。要与家长保持良性互动,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表现,共同帮助学生尽早毕业。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延期毕业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延期毕业学生归入毕业年级进行管理,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加强工作指导。
2.延期毕业学生应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东师校发字[2017]105号)原则上要求在校住宿,不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应办理“走读”手续,统一办理时间为6月26日8:30-11:30,8月27日-28日全天,地点:本部校区行政楼7楼707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延期毕业学生管理办法.doc
学生处
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