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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7-06-29 09:22  

各学院(部):

按照学校安排,2016级本科学生将于7月8日放假,其他年级本科学生将于7月15日放假,为确保全体学生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快乐的假期,各学院(部)要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既要关注暑假回家、探亲访友学生的情况,也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离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1.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证、无照及超载的交通工具。

2.要注意公共场所防盗。在乘车、购物等活动过程中,要保管好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人多拥挤时要做到手不离包,时刻保持警惕。

3.要注意人身安全。与陌生人交往时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遇有突发事件要就近报警,并及时与学校、家人取得联系。

4.要掌握必要的逃生自救知识。进入大型商场、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5.外出旅游要结伴同行,不要选择地势险峻、安全措施不完善和社会治安复杂的地方。

6.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的活动,辨别并坚决抵制传销等非法活动。

7.使用互联网要做到文明上网,并注意个人信息的保密。

8.在校外活动时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

9.防溺水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结伴与他人游泳;不在无家长和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会游泳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学生处将统一制作留校学生身份识别卡下发至各学院,7月19日-8月15日期间留校学生凭识别卡出入学生宿舍,请各学院(部)对身份识别卡的发放授权进行严格管理。

2.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要及时掌握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要特别注意个别学生的情绪变化;要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工作。

3.加强学生生活秩序管理。各学院(部)辅导员要与每名留校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家长学生留校的缘由;辅导员每周至少与留校学生通话一次,确保学生在校安全。教育引导暑假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听从学校相关部门的统一安排,遵守宿舍的作息时间和管理规定,强化留校学生防火安全意识和自身防范意识,杜绝违章用火、用电,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在留校学生中成立学生组织,协助辅导员做好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掌握每名学生假期去向,填写《暑假期间学生去向汇总表》(见附件1),2016级于7月5日(星期三)下班前报送至学生处,其他年级于7月12日(星期三)下班前报送至学生处,报送邮箱为:lixm879@nenu.edu.cn。

2.请各学院(部)组织留校学生签订《东北师范大学寒暑假留校学生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

3.请各学院(部)于7月16日9:00-11:00到本部行政楼713领取留校学生身份识别卡和卡膜,带回学院后进行塑封,并告知学生在暑假期间只能凭暑假宿舍楼出入证明卡出入宿舍。

4.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全面掌握假期离校和留校学生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学生处。

5.要形成全面、细致的工作预案,降低突发事件的发生率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6.要保证信息畅通。各学院(部)学生工作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手机畅通,分团委书记、辅导员离开长春市区需要向副书记请假,学院党委副书记离开长春市区需要向党委学生工作部请假。

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本学院(部)暑假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如有特殊情况请立即与学生处、保卫处联系。


总值班:李雪梅0431-85098835

校医院:0431-85099120(本部校区)

     0431-84536120(净月校区)

校内报警电话:0431-85098110(本部校区)

         0431-84536110(净月校区)


附件:1.暑假期间学生去向汇总表.xlsx

    2.寒暑假留校学生安全承诺书.doc


学生处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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