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期末考试在即,为规范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倡导诚信考试,特制定本通知。
一、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倡导学生诚信考试
1.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将考试作为培养学生诚信意识的重要环节,通过主题班会(可围绕“《刑法修正案(九)》进校园”、“诚信考试、诚信做人”等教育主题)、签名墙和承诺书(见附件5)等形式加大考风考纪的宣传力度,营造诚信考试氛围,让学生明确考试不仅是对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的检验,更是一场对道德品质的检验。
2.加强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教育。组织在校师生积极学习《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内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的意见》、《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办法》(与诚信考试有关的条例)以及“六个严禁”、“五个一律”等有关规定要求(详见附件),让学生了解关注国家和我校大力整治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决心和措施,切实提高遵纪守法意识,自觉遵守规定。
3.开展学生考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用考试作弊受到纪律处分、开除学籍等反面典型教育学生,让学生了解考试作弊的严重危害,让“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观念入脑入心,将诚信考试教育落到实处。
4.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示范带头作用。要做好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动员、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带动其他同学共同遵守考场秩序。
5.教育引导学生集中精力投入到复习备考中。教育学生认真抓好复习准备环节,做到有备而考。辅导员要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和对期末学风的检查,深入学生宿舍、教室,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特别要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心理辅导,使学生安心复习迎考。
6.在2017年12月16日、12月23日-25日,学生外出要向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并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辅导员老师要与学生家长核实后方可准许学生离校。各学院(部)辅导员要全面掌握学生去向。
二、诚信考试承诺书发放与签署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请自行下载并打印《东北师范大学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尽快发给本学院(部)所有学生签署,并于2017年12月19日前签署完毕,签署后请各学院(部)收齐并自行存档。
联 系 人:李雪梅张茂林
联系电话:8509993585099691
附件:1.《刑法修正案(九)》节选.docx
2.《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办法》节选.doc
3.“六个严禁”、“五个一律”.doc
4.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诚信考试倡议书.doc
5.东北师范大学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