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我校辅导员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学生日常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开展2019-2020学年辅导员工作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自评(述职)与他评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范围
全校目前在岗辅导员,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专职辅导员、“1+3”兼职辅导员。2020年7月新上岗的辅导员暂不考核。
考核范围为辅导员在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工作情况。
三、考核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考核工作的整体规划与具体落实。
四、考核方式
考核包括学生工作实绩评价、学生评价、学院领导班子评价、学院学生工作组评价、学生工作职能部门评价、综合素质测试等,共计700分。
(一)学生工作实绩评价(200分)。各学院(部)党委副书记结合《东北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本学院辅导员进行全面考核。
1. 根据其在师德师风建设、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与规划、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宿舍管理与文化建设、资助育人、就业创业指导与职业生涯规划、阶段性工作、附加分等13个部分的工作实绩进行考察。
2. 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对辅导员进行测评打分,并签字密封,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学生评价(100分)。学校组织考核对象向其所带年级(班级)的学生做工作述职,述职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在线测评。
1.考核对象负责的全体在校学生必须参加对辅导员的测评。
2.考核对象面向所负责学生做工作述职。
3.学生必须携带智能手机到场,扫描现场大屏幕上的二维码进入在线测评环节。
(三)学院领导班子评价(100分)。学院领导班子根据辅导员思想道德素质、责任担当、团队合作意识、工作投入情况、到岗情况等维度进行考评。
1.学院(部)党委副书记负责组织领导班子当场填写问卷,并签字密封。
2.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院学生工作组评价(100分)。学院学生工作组对考核对象在思想道德素质、责任担当、团队合作意识、工作投入情况、到岗情况等维度进行考评。
1.考核对象需回避本人的问卷调查。
2.评价完毕后将结果密封,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五)学生工作职能部门评价(100分)。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根据考核对象完成学校相关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评价反馈。
1.党委学生工作部向学生工作各部门下发评分表。
2.各部门根据辅导员工作实绩进行评分。
3.评价完毕后将评分结果密封,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六)综合素质测试(100分)。党委学生工作部围绕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一线工作经验和实践思考感悟等内容进行命题并组织测试。
1.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封闭命题。
2.考核对象参加闭卷考试。
3.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封闭评卷。
五、组织实施
时间 |
工作任务 |
10月15日前 |
以学院(部)为单位填写《2020年辅导员工作述职时间地点安排表》,将考核对象个人述职时间、地点安排(10月20日至30日间)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邮箱为xsgzb@nenu.edu.cn。 |
10月16日 |
确定考核对象的学生评价时间与学院评价时间。 |
10月20日 至30日 |
考核对象面向学生做工作述职,学生填写学生评价问卷。 |
学院领导班子和学生工作组填写评价问卷。 |
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11月2日-6日 |
集中统计考核结果 |
12月中旬 |
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召开2019-2020年度十佳辅导员述职评选大会 |
六、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通过全局统计排序和个体统计分析两个维度开展,学校综合两种数据分析维度产生工作考核结果。
2.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比例推选年度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候选人参加学校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对获得校级“十佳辅导员”“学生工作特色奖”等称号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3. 考核结果将作为辅导员职务晋升、评奖评优、进修学习的重要依据。
4.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实行退出机制。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转为见习辅导员,见习期满第二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担任辅导员工作。
附件:2020年辅导员工作述职时间地点安排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