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部)学生工作,促进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全面提升工作质量,落实《东北师范大学学院(部)学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现将2019-2020学年学院(部)学生工作考核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考核工作的整体规划与统筹。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采取述职测评和指标体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述职测评。各学院(部)对2019-2020学年学生工作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为8分钟。述职内容包括:(1)对照2019-2020学年本学院学生工作规划,阐述工作完成情况;(2)突出本学院(部)学生工作特色,阐明本学年创新性的工作构想与富有特色的工作实践;(3)对本学院学生工作的反思与总结。机关学生工作人员和学院(部)学生工作人员分别进行打分评价。
2.指标体系测评。依照《东北师范大学各学院(部)学生工作测评指标体系》执行。机关学生工作部门相应负责科室进行初步打分,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核定、确准,确认无误后提交校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议通过。
考核最终得分由两部分相加产生。
三、组织实施
实施环节 |
时间 |
具体内容 |
述职测评 |
10月21日-23日 |
学校组织召开各学院(部)2019-2020学年学生工作述职会议,各学院(部)按照顺序依次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为8分钟。 |
指标体系测评 |
10月26日-30日 |
各学院(部)集中上交学生工作考核各项支撑材料(纸质版)。学校考核组根据材料情况进行打分考评。 |
评优表彰 |
12月中旬 |
学校组织召开全校学生工作系统年度表彰大会,对在学院(部)学生工作考核和述职中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集中表彰。 |
四、注意事项
1. 考核过程中要注意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规则明确、程序公正,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3.参与考核的学院(部)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学校学生工作考核小组提出申诉。
联 系 人:吴晓庆、郭宝付
联系电话:85099381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