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基金会函〔2020〕40号】要求,结合学校评奖评优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叶圣陶奖学金”是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指导下,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资支持,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负责组织实施的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全国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生,号召他们学习弘扬人民教育出版社首任社长叶圣陶先生的教育精神,鼓励他们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并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
二、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校公费师范生(大三年级、大四年级)
三、奖励人数及金额
全校评选16人,奖励金额3000元/人。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大学三年级或四年级、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当年度参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每年评选以上一年成绩为参评成绩)。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
5.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
7.以前年度曾获得过“叶圣陶奖学金”的师范生不再推荐评选。
8.同一学年内与其他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学院(部)面向全体本科生宣讲叶圣陶奖学金奖励政策,有申请意向学生向所在学院(部)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2.学院初审。学院(部)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部)范围内公示3日。12月23日(周三)前将《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附件2)和《拟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送至学生处713室,电子版发送至xueshengchu@nenu.edu.cn。
3.学校复审。学校将对学院(部)报送的初审结果进行复审,最终确定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复审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日。
4.结果上报。学校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报送至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对评审结果进行终审,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要求开展评奖评优工作,广泛开展宣讲,切实做好奖励政策解读,及时做好学生的答疑释惑,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奖励激励作用,保障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序开展。
联系人:孙光春 穆丽文
联系电话:85099935
学生处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