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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12-09 09:00  

各学院(部):
  按照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基金会函〔202040号】要求,结合学校评奖评优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叶圣陶奖学金是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指导下,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资支持,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负责组织实施的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全国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生,号召他们学习弘扬人民教育出版社首任社长叶圣陶先生的教育精神,鼓励他们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并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
  二、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校公费师范生(大三年级、大四年级)
  三、奖励人数及金额
  全校评选16人,奖励金额3000/人。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大学三年级或四年级、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当年度参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每年评选以上一年成绩为参评成绩)。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
  5.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
  7.以前年度曾获得过叶圣陶奖学金的师范生不再推荐评选。
  8.同一学年内与其他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学院(部)面向全体本科生宣讲叶圣陶奖学金奖励政策,有申请意向学生向所在学院(部)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2.学院初审。学院(部)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部)范围内公示3日。1223日(周三)前将《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附件2)和《拟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送至学生处713室,电子版发送至xueshengchu@nenu.edu.cn
  3.学校复审。学校将对学院(部)报送的初审结果进行复审,最终确定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复审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日。
  4.结果上报。学校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报送至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对评审结果进行终审,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要求开展评奖评优工作,广泛开展宣讲,切实做好奖励政策解读,及时做好学生的答疑释惑,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奖励激励作用,保障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序开展。

  联系人:孙光春 穆丽文
  联系电话:85099935

学生处
2020
129



附件【2020年度“叶圣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
附件【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docx已下载
附件【2020年度“叶圣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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