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处学生组织(实践团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学院(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东师校发字[2019]42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组织推荐、学生处评审,拟推荐3名本科生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5名本科生获得社会实践奖学金,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生处(本部校区行政楼713室)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学 生 处
2021年11月2日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 邮编:1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