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生一线,及时处理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做好学生宿舍教育管理工作,学校将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实施辅导员学生宿舍值班制度,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值班人员
所有本科生辅导员。
二、值班时间
每日18:30至次日7:40,自2023年9月25日起按照《2023年秋季学期自由校区辅导员宿舍值班巡查表》(见附件1)和《2023年秋季学期净月校区辅导员宿舍值班巡查表》(见附件2)开始实行。
三、值班、住宿地点
在学生宿舍住宿的辅导员在本宿舍值班、住宿,不在学校住宿的辅导员值班、住宿地点如下:
1.自由校区
(1)三舍A区108室;
(2)三舍B区104室;
(3)三舍C区1120室;
(4)体育公寓男寝208室。
2.净月校区
(1)春华楼B区317室;
(2)夏华楼A区301室;
(3)夏华楼B区210室;
(4)秋华楼A区420室;
(5)日华楼B区314室;
(6)光华楼A区404室。
四、工作内容
1.值班辅导员负责巡查所住宿舍楼的情况,包括学生秩序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值班期间至少巡楼一次。净月校区值班辅导员除负责巡查所住宿舍楼外,另随机巡查一栋本科生宿舍楼。
2.负责登记住宿宿舍楼晚归学生信息。
3.负责处理所在校区学生突发事件。
4.负责收集学生对于宿舍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相关要求
1.按时上岗,保持联络畅通。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应自行联系与其他辅导员换班并及时上报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2.认真填写放在值班室的《学生宿舍值班记录表》,并于次日9:00前以电话形式向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办公电话85099717)报告值班情况。
3.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汇报。
4.值班、住宿房间钥匙到本宿舍楼一层宿舍管理员处领取。
联 系 人:刘竞雄
联系电话:85099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