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校主页
 网站首页 | 部门介绍 | 队伍建设 | 思政教育 | 日常管理 | 学生资助 | 心灵港湾 | 党建园地 
网站首页
 校园新闻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5-06-11 09:00  

各学院(部):

为营造和谐健康的考试环境,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做好英语四六级考试和期末考试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现就进一步做好诚信考试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开展教育宣讲。学院(部)要在各项考试前的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体学生集中学习宣讲《两高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九)》(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选)相关内容及《中国共产党违纪处分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六个严禁”“五个一律等有关规定,让学生知晓国家相关部门和学校对于考试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替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2.营造浓厚氛围。考试前,学院(部)要通过线上网络平台和线下宣传平台开展以考试违法违纪案例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宣传。辅导员要可通过组织学生签订承诺书、开展主题班会、主题团日、集体宣誓等形式持续进行教育引导,提升学生诚信守法意识。同时可发动党员、学生骨干等,全员参与生活环境和网络环境治理,如发现考试舞弊广告等第一时间上报。

3.加强管理服务。考试前,学院(部)要为学生科学复习、专心备考做好服务保障,及时协调并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做好学生的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考试期间,要进一步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确保学生按时参加各项考试,避免出现替考等违法违纪行为。辅导员可走进考场了解学生考试状态,帮助学生缓解考试带来的紧张焦虑情绪。

二、工作要求

1.诚信考试教育要确保全员覆盖、全员知情。学院(部)要进一步提高对诚信考试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举措,加大执行力度,形成专项工作记录,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真正做到全面覆盖、全面落实,切实把诚信教育落到实处。

2.持续保持对考试违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学院(部)要切实落实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排查风险点位,关注重点群体,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度,针对性制定有效措施和突发事件预案,一旦发现学生考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考试作弊相关警示案例

附件2:诚信考试相关法规要求材料汇编

   

   研究生院

2025611


附件【附件1:考试作弊典型警示案例.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诚信考试教育相关法规要求材料汇编.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 邮编:1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