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校主页
 网站首页 | 部门介绍 | 队伍建设 | 思政教育 | 日常管理 | 学生资助 | 心灵港湾 | 党建园地 
网站首页
 校园新闻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组建东北师范大学第二十六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的通知
2025-10-11 19:31  

各学院(部):

为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学校决定组建第二十六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告团构成

1.选拔第二十六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年度人物20人(本科生、研究生各10人),奖励10000元/人;

2.选拔第二十六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提名奖若干,奖励5000元/人。

二、选拔范围

原则上为毕业年级学生。

三、选拔标准

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过硬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修养、强烈的爱国情怀、昂扬的精神风貌、典型的先进事迹,并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 本科生

(1)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业成绩优异,在本学科重点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积极参加科研实践活动,在国家级科技创新类大赛中获得奖励;创作有代表性的创意设计作品,获得一定成绩并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2)作风正派、忠诚求实、思想积极向上,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影响;在学校、学院(部)学生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行为影响力,公认的学生带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

(3)自立自强、逆境成才,面对困难能表现出坚韧不拔的毅力,生活朴素、经济独立、心态乐观,并在学业、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心怀感恩、乐于奉献、能够主动帮助其他有困难的同学;

(4)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5)具有坚定的从教信念,以“四有好老师”标准、“教育家精神”严格要求自己,能够体现我校师范生培养的显著成效。

除以上条件外,在其他方面事迹突出并获得重大奖励或表彰的个人,也可参与评选。

2. 研究生

(1)专注学术科研,出版独著或合著学术著作、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获得国家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2)道德品质优良,在逆境成才、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3)创新创业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或在校期间创办企业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教育实践、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等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级(含)以上媒体报道或产生广泛积极的社会影响;

(5)在文化、体育、艺术等方面获得国家级(含)以上奖励,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除以上条件外,在其他方面事迹突出并获得重大奖励或表彰的个人,也可参与评选。

四、学院(部)推荐

1.推荐要求

(1)院级评审由各学院(部)奖励评审小组负责,按照选拔标准组织评选;

(2)各学院(部)根据院级评审结果推荐本科生和研究生各1人,并在本学院(部)内公示不少于5天。

2.材料报送

(1)本科生:各学院(部)组织推荐学生填写附件1、附件3,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同时提交加盖学院(部)公章的三年学习成绩单和专业排名,学生处将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请各学院(部)于10月23日11:30前将“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候选人推荐材料纸质版送至学生处教育科(自由校区综合办公楼710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xueshengchu@nenu.edu.cn。

(2)研究生:各学院(部)组织推荐学生填写附件2、附件3,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研究生院将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请各学院(部)于10月23日11:30前将“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候选人推荐材料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自由校区综合办公楼326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yangongbu@nenu.edu.cn。

五、学校选拔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部)推荐情况,确定评审办法。最终评选结果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六、表彰宣讲

1.学校将择期举办第二十六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颁奖典礼暨“理想与成才”首场报告会;

2.第二十六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年度人物、提名奖将在各学院(部)举办个人事迹巡回宣讲会,发挥示范作用。


本科生联系人:王  祎     联系电话:85099937

研究生联系人:陈  欣     联系电话:85099691


附件:

附件1 第二十六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申请表(本科生).docx

附件2 第二十六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申请表(研究生).docx

附件3 第二十六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自荐材料及现场陈述材料要求.docx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11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 邮编:1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