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校主页
 网站首页 | 部门介绍 | 队伍建设 | 思政教育 | 日常管理 | 学生资助 | 心灵港湾 | 党建园地 
网站首页
 校园新闻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选拔2026级本科生朋辈心理骨干队伍的通知
2026-09-11 15:55  

各学院(部):

学生朋辈心理骨干队伍是在学生处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与学院(部)共同指导下,开展心理育人工作的学生队伍,是我校“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心理工作网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辅导员开展心理工作的重要桥梁和助力。为充分发挥学生朋辈互助力量,有效提升心理育人效果,现面向各学院(部)2026级本科生选拔学生朋辈心理骨干,具体安排如下:

一、队伍构成及工作职责

(一)寝室心灵使者

以寝室为单位,每个寝室选拔一名学生作为寝室心灵使者。接受学院(部)辅导员直接管理,主要工作职责有:

1.积极营造友爱的寝室氛围,引导室友树立积极健康的心理观念;

2.密切关注寝室成员的心理状态及情绪变化,主动了解心理需求与困惑,定期向班级心理委员上报本寝学生心理状况;

3.当发现寝室成员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辅导员反馈;若遇突发心理危机情况,需第一时间上报,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二)班级心理委员

以班级为单位,每个班级选拔两名学生作为班级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接受学院(部)辅导员直接管理,主要工作职责有:

1.协助年级朋辈心理辅导员开展班级心理健康团辅活动、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提升班级整体心理健康意识。

2.关注班级学生的心理状态及情绪变化,汇总寝室心灵使者上报的信息,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本班学生心理状况;

3.当发现班级学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辅导员反馈;若遇突发心理危机情况,需第一时间上报,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三)年级朋辈心理辅导员(A岗)

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学院选拔两名2026级本科生作为年级朋辈心理辅导员,男、女各一名,且不能同时兼任班级心理委员。接受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学院(部)心理专员和辅导员的协同管理。任期结束后,由学生处统一核发工作证明。主要工作职责有:

1.配合学院(部)心理专员和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在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和学院(部)的双重指导下,履行危机排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策划、心理知识宣传等工作。

(四)学校朋辈心理辅导员(B岗)

校级朋辈心理辅导员(B岗)从任职的年级朋辈心理辅导员(A岗)中选拔产生,需同时兼任所在学院的年级朋辈心理辅导员。该岗位人员为东师心晴朋辈辅导团成员,团队隶属于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处,接受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直接管理。任期届满后,由学生处统一核发工作证明和志愿服务时长,具有突出贡献者可获得校级社会实践奖学金和奖励证书。主要职责如下:

1.统筹开展全校朋辈心理辅导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队伍建设相关要求,做好联络协调、情况汇总与信息上传下达;

2.策划、组织实施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统筹活动方案设计、落地执行与复盘总结,营造校园心理健康育人氛围;

3.组织全校心理骨干的系列培训工作,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完善朋辈骨干培养体系,提升全校朋辈心理队伍的业务能力与工作素养。

二、学生朋辈心理骨干队伍选拔条件

1.心理素质高,能做好自身及身边人的心理建设;

2.群众基础好,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年级同学的心理动态;

3.组织能力强,能统筹心理主题班会和团体辅导活动;

4.具有责任心,任职期间能高质量落实学生心理互助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选拔推荐

请各学院(部)面向2026级本科生开展公开报名、竞聘,择优组建学生朋辈心理骨干队伍,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可酌情增设名额。请年级朋辈心理辅导员扫描二维码加入微信工作群(附件1),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将面向朋辈心理辅导员组织专业培训。有中途退出的学院(部)须及时增补人选,新增人选须同新上岗人员统一参加培训。

2.换岗更新

对于25、24、23级的年级朋辈心理辅导员,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承担新一年的工作,在完成本年度工作后,可与所在学院辅导员协商离职。离职后,须由学院辅导员在该年级重新选拔新任年级朋辈心理辅导员,须保证能够完成至少一年的工作,相关信息填入《学生朋辈心理骨干队伍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3.材料提交

各学院(部)统一于9月24日前,由学院(部)心理专员将《学生朋辈心理骨干队伍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部)公章发送至邮箱xlzy@nenu.edu.cn(请同时提交PDF版本与Word版本),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学生朋辈心理骨干队伍推荐名单汇总表”。

联系人:王娇(85098301)

附件1:年级朋辈心理辅导员工作群二维码

附件2:学生朋辈心理骨干队伍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2026年9月11日


附件【附件1:年级朋辈心理辅导员工作群二维码.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学生朋辈心理骨干队伍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 邮编:1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