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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微笑心理课”心理健康教育微课 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2026-10-20 10:54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健康第一理念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打造特色心理健康教育微课,学校拟举办“微笑心理课”心理健康教育微课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东北师范大学全体在校师生均可报名参与。

二、活动流程

1. 作品推荐。本次心理健康教育微课征集展示活动分为“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及其他教师群体”“学生群体”三个组别进行。微课作品可由个人单独完成,也可组建不超过3人的团队共同完成。每位参与者仅限提交1件作品(含团队作品)。学生作品可指定1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不计入团队人数,每位教师仅限指导1件学生作品)。请于10月25日11:30前提交本人微课视频和《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微课征集活动作品信息表》(附件2)至邮箱xlzy@nen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学院(部)+心理健康教育微课征集活动作品”。

2. 专家评议。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评委对推荐作品进行评议。

3. 奖项设置。本次活动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在“东师心晴”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宣传展示。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吉林省教育厅心理微课征集活动。

三、作品要求

微课作品应以视频为主要载体,主题突出、内容完整、讲解清晰。

1. 问题导向鲜明,紧密围绕一个知识点或技能点进行讲解。

2. 授课语言生动、表达清楚、重点突出、逻辑清晰、步骤明确。

3. 教学视频可通过拍摄、录屏、动画或三者结合的方式制作,不得采用课堂教学过程再现的实录方式或剪辑课堂实录方式制作。

4. 视频时长4—7分钟,画面比例16:9,MP4格式,大小不超过600M。视频作品分两版提交,一版片头标注“2026年吉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微课征集活动”字样并注明微课名称、适用对象信息,文件内容和文件名不得出现任何可能泄露学校和个人信息的元素;一版片头不带活动标注,并标明微课名称、适用对象、授课教师/学生姓名及单位。

四、注意事项

1. 各学院(部)要做好宣传动员,对推荐人员和参赛作品要做好筛选、推荐工作。

2. 作品创作者应保证作品和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一经发现,将取消活动资格,由创作者承担相应责任。

3. 联系人:王娇,85098301。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微笑心理课”心理健康教育微课

征集展示活动作品信息表






学生处

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附件:东北师范大学“微笑心理课”心理健康.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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