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培训工作是提升辅导员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结合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根据中央16号、教育部24号令、中央31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时间
2017年6月29日至7月5日
二、培训地点
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一楼生涯工作坊。
三、培训对象
2017年待上岗专兼职辅导员。
四、培训目标
1.找准角色定位。帮助新入职辅导员明确辅导员的角色定位,清楚辅导员岗位职责。
2.解决胜任问题。协助待上岗辅导员尽快适应岗位,破解关键难题,畅通工作思路。
3.激发内在动力。提高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增强对工作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五、培训特色
1.分层次。培训内容覆盖机关工作、学院工作多个维度,从副书记、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不同层次对辅导员开展培训。
2.多形式。课程形式既包括教师授课,又蕴含丰富的互动、讨论和实践活动。
3.重实效。紧密结合待上岗辅导员工作,针对即将面临的问题开展培训,学练结合,及时掌握。
六、培训内容
通过工作坊的形式,针对辅导员工作的重点难点,开设如下专题:
1.如何完成新任辅导员角色转换问题;
2.如何开好主题班会;
3.如何开好家长会;
4.如何做好学生谈心谈话工作;
5.如何做好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工作;
6.如何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7.如何做好学生干部培养和学生党员教育;
8.如何进行辅导员职业生涯规划;
9.如何做好与学生处、资助、就业等部门对接工作。
七、培训形式
1.以专题授课为主,以案例教学、情景模拟、主题讨论、视听教学、团队训练、工作沙龙等方式为辅。
2.培训教师一方面由学生处、就业、资助等多个部门推荐,同时邀请学院副书记、辅导员针对难点问题进行深度剖析,进行为期7天累计36课时的授课。
八、培训考核
1.结业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内容为本次培训讲授的辅导员岗位能力与实操方法,卷面分数100份,85分以上为合格。
2.任务展示:结业典礼时,每组选派组员针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报,届时由资深政工同仁进行指点。
3.文件汇编:完成以“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党员教育”五个核心专题构成的《东北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节点大事记》。
附件1:日程安排
附件2:学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