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学校主页
 网站首页 | 部门介绍 | 队伍建设 | 思政教育 | 心灵港湾 | 日常管理 | 党建园地 
思政教育
 入学导航 
 典型培育 
 红色体验 
 毕业教育 
 网络思政 
 学院特色工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思政教育>>典型培育>>理想与成才报告团>>正文
关于组建东北师范大学第十九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的通知
2018-10-10 16:17  

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展现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组建第十九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十九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年度人物10人、提名奖若干,并将获得“东师奖章”荣誉称号。

二、选拔范围

原则上为2015级在读本科生。

三、选拔标准

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过硬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修养、强烈的爱国情怀、昂扬的精神风貌、典型的先进事迹,并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学习典范、科研精英: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在本学科重点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积极参加科研实践活动,在国家级科技创新类大赛中获得奖励;创作有代表性的创意设计作品,获得一定成绩并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原则上要求成绩排名前5%。

2.思想进步、全面发展:作风正派、忠诚求实、思想积极向上,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影响;在学校、学院(部)学生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行为影响力,公认的学生带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原则上要求成绩排名前20%。

3.艰苦奋斗、自强不息:自立自强,逆境成才,面对困难能表现出坚忍不拔的毅力,生活朴素,经济独立,心态乐观,并在学业、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心怀感恩,乐于奉献,能够主动帮助其他有困难的同学。

4.志愿服务、品德高尚: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5.创新创业、基层就业: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校期间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在省级以上级别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奖励;致力于到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并在服务基层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果。

除以上条件外,在其他方面事迹突出而获得重大奖励或表彰的个人,也可参与评选。

四、院(部)推荐

1.推荐要求

1)各学院(部)需制定《XX学院(部)理想与成才报告团评选推荐细则》,并于10月19日(星期五)前提交至学生处邮箱(xueshengchu@nenu.edu.cn)备案。

2)各学院(部)应成立专门的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评审组应由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学院学生工作组成员等共同组成,也可请学生工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

3)各学院(部)根据学院评审结果推荐1-2人,并排出推荐次序。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如未获评“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年度人物将自动获评“理想与成才”报告团提名奖。

2.学院(部)内公示

各学院(部)推荐人选需经学院(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在院(部)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材料报送

1)各学院(部)组织推荐学生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同时提交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能够反映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1张,及加盖学院(部)公章的三年学习成绩单和专业排名。

2)请各学院(部)于10月30日(星期二)11:30前将“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候选人推荐材料的纸质版送至学生处教育科(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710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ueshengchu@nenu.edu.cn)

五、学校选拔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部)推荐人数情况,确定评审办法。最终评选出第十九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年度人物10人,“理想与成才”报告团提名奖若干人,并在学校官网与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

六、表彰宣讲

1.学校将择期举办第十九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颁奖典礼暨“理想与成才”专题活动。

2.第十九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年度人物将在各学院(部)举办个人事迹巡回宣讲会,发挥示范作用。



联系人:曹威威  王祎

联系电话: 85099937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第十九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申请表

      东北师范大学第十九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自荐材料

      东北师范大学第十九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学院(部)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18年10月10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 邮编:1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