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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东北师范大学第十八届“理想与成才” 报告团的通知
2017-10-13 19:00  

各学院(部):

为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展现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组建第十八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范围

原则上为毕业年级在读本科生个人,或以毕业年级在读本科生为主的学生团体(科研团队、创业团队、服务团体、班级、学生寝室等)带头人。

二、选拔标准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爱国情怀、昂扬的精神风貌、典型的先进事迹,并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学习典范、科研精英: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在本学科重点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积极参加科研实践活动,在国家级科技创新类大赛中获得奖励;创作有代表性的创意设计作品,获得一定成绩并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原则上要求成绩排名前5%。

2.思想进步、全面发展:作风正派、忠诚求实、思想积极向上,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影响;在学校、学院(部)学生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行为影响力,公认的学生带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原则上要求成绩排名前20%。

3.艰苦奋斗、自强不息:自立自强,逆境成才,面对困难能表现出坚忍不拔的毅力,生活朴素,经济独立,心态乐观,并在学业、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心怀感恩,乐于奉献,能够主动帮助其他有困难的同学。

4.志愿服务、品德高尚: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5.创新创业、基层就业: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校期间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在省级以上级别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奖励;致力于到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并在服务基层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果。

除以上条件外,在其他方面事迹突出而获得重大奖励或表彰的个人,也可参与评选。

三、院(部)推荐

1.推荐要求

(1)原则上每个学院(部)可择优推荐不多于6人,所推选出学生需涵盖选拔标准的5大类别。

(2)请各学院(部)根据被推荐学生的基本情况排出次序。

2.推荐程序

(1)申报人须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理想与成才”报告团申请表》(见附件2),撰写自荐材料(要求以第三人称撰写,字数在1500字以内,标题黑体小二号字,正文仿宋四号字,行间距1.5倍),并提供两张电子照片(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能够反映参选人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提交前三年成绩单及专业排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2)请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组织学生工作组成员讨论、修改候选人申请表和自荐材料,并审核相关材料。

(3)请各学院(部)于2017年10月23日(星期一)17:00前将推荐表(附照片)和推荐材料的纸质版本部校区报送学生处教育科(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710室)、净月校区报送大学生一站式新媒体社区(净月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8室对面);电子版材料(请将文件及附件标题均统一为学院(部)+推荐序号+姓名+申报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打包发至邮箱:xueshengchu@nenu.edu.cn。

四、学校选拔

1.初评:材料初审、学院走访;

2.复评:网络投票、现场答辩;

3.确定名单,予以公示。

五、表彰及奖励

1.“理想与成才”报告团成员自动获得“东师奖章”荣誉称号。

2.“理想与成才”报告团成员获得学校奖励6000元/人。

3.学校将择期举办第十八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颁奖典礼暨“理想与成才”专题活动。


联系人:陈欣

联系电话:0431—85099937


附件: 1.东北师范大学第十八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汇总表

    2.东北师范大学第十八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申请表


学生处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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