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学校主页
 网站首页 | 部门介绍 | 队伍建设 | 思政教育 | 心灵港湾 | 日常管理 | 党建园地 
网站首页
 校园新闻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17年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10-16 07:38  

各学院(部):

为支持教育领域中师范生培养工作,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支持下,苏州市人民政府向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叶圣陶奖学金”,专项用于奖励全国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学生,鼓励他们在走上教师岗位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2015年起,我校开始评选“叶圣陶奖学金”,现将2017年“叶圣陶奖学金”评奖通知发放如下。

一、奖励范围

我校在籍的全日制免费师范生(大三、大四年级)

二、奖励名额及额度

全校评选16人,奖励金额3000元/人。

三、申报及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大学三年级或四年级,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当年度参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每年评选以上一年成绩为参评成绩)。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

5.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以前年度曾获得过“叶圣陶奖学金”的师范生不再推荐评选。

四、日程安排

1.请有免费师范生的学院(部)按照我校2017年“叶圣陶奖学金”各学院(部)分配名额(见附件2)组织学院评审,上报候选人,并张榜公示3日;请各学院(部)于10月23日15:00前将《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见附件3)发送至dongxd627@nenu.edu.cn。

2.学校将组织评议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张榜公示5日。

3.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至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对我校评审结果进行终审,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五、注意事项

目前,由学生处评选发放的社会奖学金共有3项,以学年(每年8月至次年7月)为评选周期,分别为宝钢奖学金(每年9月初评选)、叶圣陶奖学金(每年9月末评选)、明德奖学金(次年3月评选)。学年内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联 系 人:李雪梅

联系电话:85099935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办法.doc

    2.2017年各学院(部)“叶圣陶奖学金”名额分配.docx

    3.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doc


学生处

2017年10月16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 邮编:1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