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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集体”的通知
2017-09-26 07:44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落实31号文件精神,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优秀班集体,持续推进“创建文明宿舍”达标工程,现将“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集体”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额度

(一)优秀班集体

1.标兵班集体,各学院(部)推荐1个,全校共计评选10个,奖励额度4000元/班,未获标兵班集体的班级自动获评先进班集体。

2.先进班集体,各学院(部)按照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进行推荐,奖励额度1000元/班。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教育学部

1

外国语学院

4

化学学院

1

心理学院

0

音乐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政法学院

1

美术学院

4

地理科学学院

1

经济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部

1

环境学院

1

商学院

2

数学与统计学院

2

体育学院

3

文学院

2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

传媒科学学院

1

历史文化学院

1

物理学院

2

罗格斯大学纽瓦克学院

1

(二)优秀宿舍团队

1.十佳宿舍团队,从各学院(部)推荐的标兵宿舍团队中评选产生。全校评选10个,奖励额度1500元/宿舍;十佳宿舍团队所在学院(部)奖励宿舍文化项目建设经费1000元,奖励方式另行通知。

2.标兵宿舍团队,每学院(部)推荐1个,奖励额度1000元/宿舍。

3.先进宿舍团队,名额依据各学院(部)宿舍数和学生人数,按比例划拨,全校共计100个,奖励额度500元/宿舍。

学 院

名额

学 院

名额

学 院

名额

教育学部

3

外国语学院

8

化学学院

5

心理学院

1

音乐学院

4

生命科学学院

4

政法学院

5

美术学院

8

地理科学学院

4

经济学院

3

马克思主义学部

3

环境学院

2

商学院

6

数学与统计学院

7

体育学院

5

文学院

7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7

传媒科学学院

4

历史文化学院

4

物理学院

6

罗格斯大学纽瓦克学院

4

二、评选范围

大二至大四年级本科学生集体。其中,标兵班集体应从大三年级中推荐,标兵宿舍团队应从大三、大四年级中推荐。

三、评审程序

(一)学院(部)评选

请各学院(部)结合工作实际、名额分配,组织评选,确定本学院(部)优秀学生集体推荐名单。

(二)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于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11:30前将推荐表、申报表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处(教育科:本部行政楼710室;学宿办: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713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及标兵班集体、标兵宿舍团队答辩PPT(请将文件及附件标题均统一为“学院(部)+推荐表/申报表/答辩PPT”)以学院(部)为单位,打包发至邮箱:xueshengchu@nenu.edu.cn。

(三)学校评定

标兵班集体、十佳宿舍团队的评选通过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各学院(部)推荐标兵班集体班长、标兵宿舍团队宿舍长进行自我陈述与PPT展示,限时5分钟。根据评委现场打分情况最终确定10个标兵班集体和十佳宿舍团队,并予以公示。

四、相关说明

1.标兵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班长组成班长联席会,由学生处具体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标兵班集体班长(限报1人)将自动获得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奖学生不占学院名额。如有违纪现象不可参加评选。

2.学院(部)推荐的优秀宿舍团队,2016-2017年度“创建文明宿舍”达标工程卫生抽查评分平均分原则上不低于80分;团队成员受过校院级处分、有吸烟情况、有使用违禁物品情况(例如:违章电器、使用明火、私接电线、使用床帘、饲养宠物、经商等)、多次晚归或夜不归宿等,一票否决,不得推荐。

3.优秀宿舍团队由各学院(部)根据学校下拨名额自主评定后报学生处,学校将对学院(部)上报的宿舍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宿舍将取消评选资格。

4.十佳宿舍团队宿舍长(限报1人)可直接获得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奖学生不占学院名额。


联系人:曹威威孙光春(教育科)

联系电话:85099937


联系人:张斯特(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5099717


附件:1.标兵班级体、先进班集体学院推荐表.docx

    2.标兵班级体、先进班集体申报表.docx

    3.优秀宿舍团队推荐表.doc


学生处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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