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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生会餐活动的安排意见
2017-05-31 09:24  

各学院(部):

2017届本科毕业生会餐即将开始。各学院(部)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倡导新风正气,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会餐活动主题要积极、健康、向上,充分表达毕业生对学校、老师、同学的感恩情怀。现将毕业生会餐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领取餐券时间:6月5日11:00前

2.毕业生会餐时间:6月12日-25日

二、地点安排

1.领取餐券地点:学生处少数民族学生科(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713室)领取。

2.会餐地点:为保证安全,毕业年级集体会餐要在校内进行。学校分别在两校区联系如下会餐点,满足学生会餐需求。

本部校区:南苑食堂三楼园长培训中心

净月校区:中快餐厅(三楼教工餐厅)

三、经费管理及使用说明

1.为保证顺利发放会餐券,请毕业年级辅导员老师前往领取。

2.各学院(部)需在学校指定地点组织会餐,毕业生会餐经费超出毕业生会餐补贴的部分由学院(部)自行解决,请毕业年级辅导员在用餐账单上签字。

3.不举行毕业会餐的,可以根据学生和学院(部)实际需要,另行组织其他形式的毕业离校纪念活动,如座谈会、茶话会、冷餐会等,活动方案提前报学生处备案;活动食品采购需与校内指定餐厅合作,以餐券形式结算,且经费限定在学院毕业生会餐经费总额之内,超出部分由学院解决。

4.凭餐券结账后,学院(部)毕业生活动经费仍有盈余的,学院(部)账目将自动清零,此项经费不能继续使用。

四、组织与管理

1.在毕业会餐及相关离校纪念活动中,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为总负责人,毕业年级辅导员为具体组织者。

2.在聚餐活动中,各学院(部)要加强毕业生管理,避免酗酒和酒后滋事,避免夜不归宿、打架斗殴,确保学生安全无事故。


联 系 人:李雪梅 刘晓

联系电话:85099935


学生处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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