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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明德奖学金的通知
2017-03-13 09:31  

各学院(部):

目前,由学生处评选发放的社会奖学金共有3项,以学年(每年8月至次年7月)为评选周期,分别为宝钢奖学金(每年9月初评选)、叶圣陶奖学金(每年9月底评选)及明德奖学金(次年3月评选)。学年内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申报。

按照我校与明德奖管委会商定,明德奖学金开始评选。现将明德奖学金评奖通知发放如下。

一、明德奖学金的由来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促进中西部地区及基层教师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教师,进一步提高我国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素质,造福中国教育事业,香港知名慈善家钟瀚德通过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和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在中国大陆十八所师范院校捐赠设立明德奖。

二、奖励范围

2011年秋季以后入学至2024年秋以前毕业的所有在校免费师范本科学生中立志从事基层教育工作的优秀学生,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奖励额度

明德奖学金每学年每年级设立60个名额,全校共计240个名额,奖励金额2000元。

四、申报及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每年评选以每学年上学期成绩为参评成绩。原则上,参评者成绩须在当年度专业排名前20%。

4.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他有益活动;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主动服务同学,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原则上每学年选评的学生生源应来自不同县域(可同市),如特别优秀者,可重复县域参评。

6.毕业后志愿从事基础教育工作。

7.获得明德奖学金的同学自动成为明德社成员,参与组织相关特色活动。明德社于2016年开始设立明德助学金,倡议每位成员捐赠20元用于资助学校贫困学生,以及为学习成绩在后20%的学生开展培训活动等。

五、各学院奖励名额

学院

年级

名额

年级

名额

年级

名额

年级

名额

教育学部

2013

2

2014

1

2015

2

2016

2

政法学院

2013

5

2014

5

2015

4

2016

4

文学院

2013

11

2014

10

2015

10

2016

9

历史文化学院

2013

5

2014

5

2015

4

2016

4

外国语学院

2013

6

2014

6

2015

7

2016

8

音乐学院

2013

1

2014

1

2015

0

2016

0

美术学院

2013

1

2014

1

2015

0

2016

0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3

8

2014

9

2015

8

2016

8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2013

2

2014

2

2015

2

2016

2

物理学院

2013

4

2014

4

2015

5

2016

5

化学学院

2013

4

2014

4

2015

5

2016

5

生命科学学院

2013

4

2014

4

2015

5

2016

5

地理科学学院

2013

3

2014

4

2015

4

2016

5

体育学院

2013

4

2014

4

2015

4

2016

3

合计

2013

60

2014

60

2015

60

2016

60

六、日程安排

1.请各学院(部)派一名负责明德奖学金的辅导员于3月14日(星期二)9:00到综合办公楼7楼会议室参加明德奖学金评选培训会。

2.请各学院(部)于3月14日-3月22日组织学院评审,并将评选结果向全院学生张榜公布5日争议。

3.请各学院(部)仔细阅读《关于2016-2017年明德奖评选工作的函》(见附件1),组织获奖学生填写《2016-2017学年明德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2016-2017学年明德奖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如有曾获得过明德奖学金的学生填写《2016-2017连续获明德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同时填写《曾获明德奖学金的2013级学生毕业去向统计表》(见附件5),于3月23日下班前,将打印版《2016-2017学年明德奖学金申请表》(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报学生处(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713室),所有表格电子版发送到liux368@nenu.edu.cn

4. 请各学院(部)认真对待明德奖学金评选工作,在申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学生将取消评审资格,在申报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学院,将取消明年参评资格。

5.学校评审小组将对学院提交材料进行复审,并于4月15日前向明德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明德管委会)提交学校复评推荐学生名单和申报材料,经明德管委会审查后,在明德网站上进行公示,无疑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6.明德奖管委会于今年5月30日前通过明德奖网站公布当年奖学金获奖名单。


联 系 人:李雪梅

联系电话:85099935


附件:1.2016-2017明德奖学金工作的函.pdf

    2.2016-2017明德奖学金申请表.doc

    3.2016-2017明德奖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4.2016-2017连续获明德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5.曾获明德奖学金的2013级学生毕业去向统计表.xls


学生处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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