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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东北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的通知
2020-10-19 09:30  

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展现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组建第二十一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1.选拔第二十一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年度人物10人,获得“东师奖章”荣誉称号,学校奖励10000元/人;

2.选拔第二十一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提名奖若干,获得“东师奖章”荣誉称号,学校奖励5000元/人。

二、选拔范围

原则上为2017级在读本科生。

三、选拔标准

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过硬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修养、强烈的爱国情怀、昂扬的精神风貌、典型的先进事迹,并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学习典范、科研精英: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在本学科重点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积极参加科研实践活动,在国家级科技创新类大赛中获得奖励;创作有代表性的创意设计作品,获得一定成绩并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原则上要求成绩排名前5%;

2.思想进步、全面发展:作风正派、忠诚求实、思想积极向上,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影响;在学校、学院(部)学生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行为影响力,公认的学生带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原则上要求成绩排名前20%;

3.艰苦奋斗、自强不息:自立自强,逆境成才,面对困难能表现出坚忍不拔的毅力,生活朴素,经济独立,心态乐观,并在学业、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心怀感恩,乐于奉献,能够主动帮助其他有困难的同学;

4.志愿服务、品德高尚: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疫情防控等方面表现突出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5.创新创业、基层就业: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校期间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在省级以上级别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奖励;致力于到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并在服务基层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果。

除以上条件外,在其他方面事迹突出而获得重大奖励或表彰的个人,也可参与评选。

四、学院(部)推荐

1.推荐要求

1)院级评审由各学院(部)本科生奖励评审小组负责;

2)评审程序应参照《关于印发<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通知》(东师校发字[2019]42号)执行;

3)各学院(部)根据院级评审结果推荐1-2人,并排出推荐次序,如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未获评“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年度人物,将自动获评“理想与成才”报告团提名奖。

2.材料报送

1)各学院(部)组织推荐学生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提交推荐学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纸质版贴于报名表、电子版发送邮箱)、能够反映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3-5张(电子版);提交加盖学院(部)公章的三年学习成绩单和专业排名(纸质版);

2)请各学院(部)于10月30日(星期五)11:30前将“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候选人推荐材料的纸质版送至学生处教育科(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710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ueshengchu@nenu.edu.cn

五、学校选拔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部)推荐情况,确定评审办法。最终评选结果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六、表彰宣讲

1.学校将择期举办第二十一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颁奖典礼暨“理想与成才”首场报告会;

2.第二十一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年度人物将在各学院(部)举办个人事迹巡回宣讲会,发挥示范作用。


联系人:冯鑫   王祎

联系电话: 85099937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申请表

2.东北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自荐材料

3.东北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19年10月19


附件【附件1 第二十一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第二十一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自荐材料.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第二十一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学院(部)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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